為實施福鼎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,現發布福鼎工業園標準廠房(精制茶加工區A-1-16)征收土地預公告:
一、擬征收土地的位置、范圍
擬啟動征收土地位于山前街道蘭田村、前岐鎮大岳村,項目擬用地面積約6.2732公頃,擬征收總面積約6.2732公頃,擬征收土地范圍詳見勘測定界圖,具體權屬、地類、面積以土地調查結果為準。
二、擬征收土地目的
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福鼎工業園標準廠房(精制茶加工區A-1-16)建設,土地用途為工礦用地,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條規定。
三、公告期限
自2022年9月9日起十個工作日
四、土地現狀調查安排
擬于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7日由福鼎市人民政府組織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開展土地現狀調查,現狀調查內容包括土地的位置、權屬、地類、面積,以及農村村民住宅、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、種類、數量等情況。具體調查工作由市土地儲備中心和山前街道辦事處、前岐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,調查結果需經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確認。征地協議由山前街道辦事處、前岐鎮人民政府代表市人民政府對外簽訂,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。
自公告發布之日起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;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,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。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鄉鎮(街道)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,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。
特此公告。
福鼎市人民政府
2022年9月9日